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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二审证据运用精简策略 广州二审寻衅滋事罪辩护律师

2026-01-03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6年01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 |105人看过举报

刑事诉讼证据争议解决:寻衅滋事罪二审证据运用精简策略

寻衅滋事罪二审翻盘核心围绕“行为定性、情节严重程度、量刑情节”三大关键,通过精准取证和质证可实现无罪或降档量刑,实操要点如下:

一、3类核心新证据快速收集

否定寻衅滋事定性证据:提交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证明行为系民事纠纷引发,如债务追偿、邻里矛盾),或监控录像(证明未随意殴打、辱骂他人,系对方先挑衅)。例如一审认定“随意殴打他人”,二审提交证据证明系为维权发生冲突,不构成寻衅滋事。

情节未达严重标准证据:提交伤情鉴定补充说明(被害人仅为轻微伤,未达“情节恶劣”)、涉案财物评估报告(损毁财物价值低于5000元,不属“情节严重”),或周边商户证言(未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从轻情节新证据:二审达成赔偿谅解协议(附转账凭证和谅解书)、提交当事人自首记录(主动到案供述)、社区证明(一贯表现良好,无暴力倾向),或同案犯新供述(证明当事人系从犯,仅被动参与)。

二、一审证据瑕疵针对性质证

质疑行为定性:指出一审混淆“民事纠纷”与“寻衅滋事”,提交证据证明行为有明确起因,非“无事生非”“借故生非”。

否定加重情节:若一审认定“多次寻衅滋事”“纠集他人寻衅滋事”,提交证据证明部分行为不成立,或当事人未起组织、策划作用。

主张证据不足:若一审仅依据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定罪,无监控、伤情鉴定等佐证,强调“证据链断裂,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三、关键注意事项

新证据需在二审举证期限内提交,来源合法(如监控需通过办案机关调取);赔偿谅解需自愿合法,避免变相胁迫;不得串通证人翻供、伪造证据,否则涉嫌妨害作证罪,面临更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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