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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全面解析 广州帮信罪辩护律师

2025-12-29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5年12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 |301人看过举报

2025年帮信罪全面解析:与洗钱罪、诈骗罪共犯的界限及实务要点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网络犯罪链条中的“工具人”罪名,核心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支付结算等技术支持或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随着“两卡”(电话卡、银行卡)治理、网络黑灰产打击力度加大,此类犯罪已成为刑事立案数量增长最快的罪名之一。实践中,其常与洗钱罪、诈骗罪共犯混淆,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参与上游犯罪共谋”“是否具有掩饰隐瞒目的”。结合《刑法》第287条之二及2025年最高法、公安部网络犯罪典型案例,以下围绕核心界限展开解析。

一、核心构成要件:“技术支持+明知”的双重标尺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自然人与单位均可构成,网络技术人员、“两卡”贩子、支付平台从业者、普通网民是高发群体。2025年司法实践明确,未成年人出借银行卡情节轻微的,可不起诉或缓刑。

主观要件:故意且具有“明知”,即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2025年司法解释明确“推定明知”的5类情形:如出租出售“两卡”获利明显异常、接到监管预警后仍继续提供帮助、规避调查销毁证据等,不要求明确知晓上游犯罪具体类型。

客观要件:实施法定的7类帮助行为:

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

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提供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两卡”及“两卡”关联账户);

搭建网站、APP等技术平台;

提供解封账号、刷量控评等服务;

提供虚拟货币交易、跨境资金转移等结算帮助;

其他为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的行为。

客体要件:国家信息网络管理秩序与公私财产安全,单一客体区别于洗钱罪的双重客体。

二、典型行为模式与2025年案例参考

“两卡”出租出售型:某高校学生李某,将自己办理的3张银行卡、2张电话卡出租给他人,获利5000元,该“两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涉案流水达800万元,李某以帮信罪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此类案件占帮信罪总数的70%以上。

支付结算帮助型:某网络公司开发“聚合支付”平台,明知部分商户用于网络赌博资金结算,仍为其提供通道服务,收取手续费300万元,以帮信罪被判处罚金100万元,负责人获刑2年。

技术平台搭建型:某程序员张某,为他人搭建虚假购物网站,该网站被用于诈骗活动,涉案金额达500万元,张某以帮信罪获刑16个月。

三、关键认定要点:与关联罪名的3大区分标准

与诈骗罪共犯的界限:是否共谋

帮信罪是独立罪名,行为人未与上游犯罪行为人共谋,仅提供中立技术支持;诈骗罪共犯需与诈骗团伙事前通谋、事中配合(如参与话术设计、资金分赃)。例如:仅出售银行卡给诈骗团伙定帮信罪;若参与诈骗话术培训、按诈骗金额分成,定诈骗罪共犯。

与洗钱罪的界限:是否具有掩饰隐瞒目的

帮信罪的支付结算帮助是“直接转移资金”,无掩饰隐瞒意图;洗钱罪需采取措施掩盖资金来源(如多账户转账、虚拟货币混币)。如仅为诈骗团伙提供收款银行卡,定帮信罪;若后续将赃款通过多个账户拆分转账,定洗钱罪。

与非法经营罪的界限:是否违反国家规定

帮信罪的帮助对象是特定网络犯罪;非法经营罪是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如无资质开展支付结算业务)。若未明确他人用于犯罪,仅非法从事支付结算,定非法经营罪;若明知用于犯罪仍提供帮助,定帮信罪。

四、2025年最新量刑标准

遵循“情节+作用”双重原则,量刑相对较轻,体现宽严相济导向:

基础量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包括: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帮助3人以上犯罪、造成被害人被骗资金无法追回等。如出租银行卡流水50万元,获利8000元,系初犯,可在6-12个月量刑。

单位犯罪量刑: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量刑标准执行。

从宽情节:自首、立功、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初犯偶犯的,可减少基准刑30%以下;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可依法从宽处理。2025年司法实践中,帮信罪缓刑适用率达40%以上。

五、防范与辩护核心要点

(一)防范要点

个人防范:不出租、不出售、不转借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社交媒体账号;不参与“跑分”“刷流水”“代收代付”等兼职;警惕“高佣金”诱惑,发现异常及时注销账户并报警。

企业防范:网络科技公司、支付平台需建立客户身份识别与交易监测机制,对异常交易(如短期内多笔小额转账、跨境资金快速流动)及时上报;加强员工合规培训,避免因提供技术支持陷入刑事风险。

风险提示:办理银行卡、电话卡时,仔细阅读开户协议,知晓出租出售的法律后果;发现账户被用于非法活动,立即联系银行、运营商冻结账户,并留存证据。

(二)辩护要点

无罪辩护:证明对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不明知(如正常提供技术服务、获利符合市场规律);或帮助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如支付结算金额未达20万元)。

罪轻辩护:主张系从犯(如仅提供少量帮助、未参与核心决策)、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或证明帮助行为与上游犯罪结果无直接因果关系。

定性抗辩:若被指控诈骗罪共犯或洗钱罪,举证证明无共谋、无掩饰隐瞒目的,争取按帮信罪定性(量刑更轻)。

帮信罪的认定核心是“中立技术支持+明知上游犯罪”,2025年司法实践既严厉打击网络黑灰产,又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边界,对情节轻微的普通参与者体现司法温度,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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