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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高息理财”背后的法律雷区 广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

2025-09-23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5年09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 |196人看过举报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高息理财”背后的法律雷区

在经济犯罪的复杂版图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近年来频发,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此类犯罪往往披着“高息理财”“稳健投资”的外衣,利用公众对财富增值的渴望,非法吸纳社会资金。从法律层面深入剖析、结合典型案例复盘,我们将清晰揭示其犯罪本质与防范要点。

一、法律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这一罪名的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4个关键要件:

未经许可:犯罪主体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擅自开展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正规金融机构开展存款业务,需获得银保监会等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取得相应金融牌照,如银行凭借牌照合法吸收公众储蓄存款。而不法分子设立的投资公司、咨询公司等,若在无牌照情况下,以各种名义向公众吸纳资金,就触碰了“未经许可”的红线。

公开宣传: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其吸纳资金的项目或产品。比如,在繁华商圈举办投资讲座,邀请所谓“专家”鼓吹年化收益率15%以上的“理财产品”;或是在社交媒体平台投放广告,以“低风险、高回报”为噱头吸引用户点击,这些均属于公开宣传行为。

承诺回报:明确向公众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常见的如承诺“年化利率10%,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或是以赠送礼品、房产使用权等形式给予回报,诱导公众投入资金。

面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对象为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而非仅限于亲友、单位内部人员。即使犯罪团伙宣称项目仅面向特定“高净值客户”,但若实际未对投资对象的资质、背景进行严格审查,只要存在向不特定人群广泛吸纳资金的行为,仍符合该构成要件。

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在量刑上,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分为三档: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若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典型案例:“养老项目”集资骗局拆解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屡见不鲜。以某地破获的一起案件为例,犯罪团伙精心策划了一场“养老项目”集资骗局:

包装虚假项目:犯罪团伙成立“某康养产业有限公司”,宣称在风景秀丽的山区投资建设高端养老公寓,配套完善的医疗、娱乐设施,以“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晚年生活”为幌子,吸引老年群体关注。

高额利息诱惑:通过在社区、公园等地发放传单,举办健康讲座,向老年人承诺投资该项目可获得年化12%-15%的高额利息,远高于银行存款及正规理财产品收益。例如,投资10万元,一年后可获得1.2-1.5万元利息,且本金安全无虞。

公开宣传造势:邀请老年人参加项目推介会,会上播放精心制作的宣传视频,展示虚假的养老公寓效果图、施工进度(实则为盗用其他项目图片、视频),还安排“托”现场分享“投资收益”,营造项目火爆、收益丰厚的假象,进一步蛊惑老年人。

资金链断裂崩盘:在短短一年时间内,该团伙吸引了500余名老年人投资,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然而,这些资金并未用于养老项目建设,大部分被团伙成员用于个人挥霍、购买豪车豪宅,少部分用于支付前期投资者的利息(以维持骗局运转)。随着新投资者减少,资金链难以为继,最终项目负责人失联,公司人去楼空,众多老年人血本无归。

法律严惩: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介入侦查,成功抓获犯罪团伙主要成员。经法院审理,该团伙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犯因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余从犯也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涉案赃款依法追缴,按比例返还给被害人,但由于资金挥霍殆尽,仅追回部分款项,众多老年人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

三、犯罪危害:从个人损失到金融体系冲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危害广泛且深远,对个人、家庭及整个金融体系均造成严重冲击:

投资者财产受损:此类犯罪受害者多为普通百姓,尤其是老年人、低收入群体,他们将毕生积蓄投入所谓“高息理财”项目,一旦案发,资金往往难以全额追回,许多家庭因此陷入经济困境,甚至引发家庭矛盾、个人精神崩溃等次生问题。以案例中的老年人为例,部分人原本依靠养老金维持生活,投资被骗后,生活质量急剧下降,基本生活难以保障。

扰乱金融秩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绕过正规金融监管,大量资金脱离监管体系,流入非法渠道,不仅干扰了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吸纳与信贷投放,还可能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例如,当大量资金被非法吸纳后,正规金融机构资金储备减少,影响其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能力,进而阻碍地区经济正常发展。

破坏社会信任:此类犯罪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体系,公众对投资市场、金融机构乃至政府监管部门的信任度降低。当投资者遭受损失后,可能对所有投资项目持怀疑态度,不再轻易参与正规投资,这对整个社会的投资氛围、经济活力产生负面影响,长此以往,阻碍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防范指南:公众“避雷”的4个关键要点

面对花样翻新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陷阱,公众需牢记以下4点防范建议,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核实资质:投资前务必核实对方是否具备合法金融资质。可通过银保监会官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网站查询相关机构或产品信息,若无法查询到,则大概率为非法项目。例如,正规银行、持牌金融机构的信息在官方网站均可清晰查询,反之,那些号称“高收益”却无资质信息的投资公司,应果断远离。

警惕高息:谨记“高收益伴随高风险”,任何承诺“保本高息”且收益率远超市场正常水平(如年化收益率超过8%)的投资项目,都需高度警惕。银行存款利率受央行调控,正规理财产品收益率也在合理区间波动,过高的收益承诺往往是骗局的诱饵。如案例中,年化12%-15%的利息远高于市场正常水平,背后隐藏的是巨大风险。

拒绝“上门推销”:对于主动上门、街头散发传单、电话推销的投资项目,保持冷静与警惕。此类宣传方式往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常见手段,正规金融产品不会采用如此随意、不规范的推广方式。若接到陌生电话或上门推销的投资邀请,可直接拒绝,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或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咨询专业人士:在进行大额投资前,咨询银行理财经理、律师等专业人士,听取他们的意见与建议。专业人士凭借丰富经验与专业知识,能够帮助投资者识别投资项目的风险,避免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陷阱。例如,向律师咨询投资合同条款,让理财经理分析投资项目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从专业角度为投资决策把关。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隐藏在看似诱人的投资项目背后,时刻威胁着公众财产安全与金融秩序稳定。只有提升法律意识,掌握防范要点,才能在复杂的投资环境中保持清醒,远离犯罪侵害,守护好自己的财富积累。若不幸遭遇此类犯罪,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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