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中,笔迹鉴定是一项重要的证据调查手段,用于确定文件上的笔迹是否为某人所写,以帮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以下是诉讼中笔迹鉴定的相关内容:
鉴定流程:
提出申请:当事人认为需要进行笔迹鉴定时,应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鉴定的事项、理由及相关证据等,并预缴鉴定费用。
法院审查与委托: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鉴定的必要性和合法性等要求。若符合,会予以批准,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若协商不成,由法院指定。
提供样本材料:申请人需向鉴定机构提供检材和比对样本。检材应是与案件有关且真实的笔迹材料,样本要能反映被鉴定人正常书写习惯,且与检材在书写时间、书写条件等方面尽量相似。
鉴定实施:鉴定机构安排专业的鉴定人员对检材和样本进行分析比对。鉴定人员会从笔画形态、书写风格、书写力度、连笔习惯等多个方面进行细致观察和专业判断,必要时会运用显微镜、图像处理软件等专业技术和设备辅助分析。
出具鉴定报告:鉴定完成后,鉴定机构会出具书面的鉴定报告,明确给出鉴定结论,即检材上的笔迹是否为某人所写。
质证与采信:鉴定报告作为证据在法庭上出示,由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对鉴定机构的资质、鉴定方法、鉴定过程及结论等提出质疑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质证情况,结合其他证据,对鉴定意见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决定是否采纳该鉴定意见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费用承担:在民事案件中,笔迹鉴定费用一般由申请鉴定的一方先行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笔迹问题存在争议,经法院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若鉴定结果支持申请方主张,费用最终由对方承担;若不支持申请方主张,则申请方自行承担。在刑事案件中,通常由司法机关委托笔迹鉴定,费用一般由司法机关承担。
鉴定原理:笔迹鉴定的原理是基于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每个人在长期的书写过程中,会形成独特的书写风格、笔画形态、运笔方式等特征,这些特征会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检材和样本中笔迹特征的比较和分析,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进而判断笔迹是否出自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