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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中涉及股权的常见问题及处理规则 广州继承纠纷律师

2025-07-17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5年07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 |327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继承中涉及股权的常见问题及处理规则

一、股权继承的基本前提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包括股权对应的财产权益和股东身份),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

若公司章程明确约定“股东死亡后,其股权由公司回购”或“仅允许转让给其他股东,不得继承”,则继承人只能继承股权的财产价值(如股权对应的分红、转让款),无法成为公司股东;

若无特殊约定,继承人既可以继承股权的财产权益(如股息、红利),也可以继承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二、股权继承的核心争议点

(一)多个继承人对股权的分割方式

若被继承人有多个继承人,股权分割需兼顾《公司法》与《民法典》的规定:

继承人可协商确定股权由一人继承,其他继承人获得相应折价款;

若多人主张继承股东资格,需符合公司章程关于股东人数的限制(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超过50人),超出人数时需通过转让部分股权解决;

若股权涉及上市公司股票,可直接按继承份额分割,无需经公司其他股东同意。

(二)老股东对新股东的“人合性”抗辩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股东间相互信任),部分老股东可能以“继承人不熟悉公司业务”为由拒绝其加入。但法律明确规定,除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外,老股东无权拒绝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仅可通过公司章程提前规避。

示例:甲公司股东李某去世,其儿子小李主张继承股权,其他股东以“小李不懂经营”为由反对。因甲公司章程未禁止股权继承,法院支持小李成为公司股东。

三、股权继承的操作流程

确认股权归属:通过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信息确认被继承人的股权份额及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需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股权证明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非强制,但可减少后续争议);

公司内部变更:携带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到公司办理股东名册变更,修改公司章程,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分割股权权益:若继承人仅主张财产权益,可与公司或其他股东协商股权价格,由公司回购或其他股东受让,继承人取得相应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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