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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认定与实务要点 广州交通肇事罪辩护律师

2025-07-13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5年07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271人看过举报

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认定与广州实务要点

交通肇事罪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过失犯罪之一,因涉及“事故责任划分”“伤亡后果”等关键要素,常出现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争议。结合《刑法》及广州地区司法实践,以下从法律依据、构成要件、量刑标准、特殊情形等方面详细说明。

一、法律依据与核心定义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核心定义: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如闯红灯、超速、酒驾),导致重大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过失犯罪。其核心是“过失引发事故”——行为人并非故意制造事故,而是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违反交通规则,最终导致危害结果(如“没注意看红灯”撞人、“以为能刹住车”超速追尾)。

二、构成要件的实务解析

(一)客体:交通运输安全

交通运输安全指与交通相关的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如道路上的行人和车辆、铁路轨道上的列车)。

广州案例:某司机闯红灯撞倒过马路的行人,不仅造成行人死亡,还引发路口交通拥堵,危害了公共交通运输安全,构成交通肇事罪。

(二)客观方面:违规行为+事故发生+重大损失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如酒驾、无证驾驶、闯红灯、超速50%以上、不避让行人)。

注意:“违规行为”需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如因闯红灯撞人,而非因行人突然横穿马路且司机已采取合理措施)。

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广州认定标准):

致人重伤1人以上,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如司机全责导致行人腿部骨折);

致人死亡1人以上,且负事故同等责任以上(如司机与行人各负50%责任导致行人死亡);

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如撞毁豪车造成50万元损失,司机无力赔偿)。

广州案例:某司机酒驾(违规)导致1人死亡,负事故全责,符合“重大事故”标准,构成交通肇事罪。

(三)主观方面:过失(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

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违规行为可能引发事故,但因疏忽未预见(如开车时看手机未注意红灯,撞上前车);

过于自信的过失:已预见可能出事,但轻信能避免(如自认车技好,超速通过路口,结果撞人)。

排除“故意”:若故意开车撞人(如报复他人),则构成故意杀人罪而非交通肇事罪。

三、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广州实务认定)

(一)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逃逸”指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如撞人后未停车,直接开车离开;或停车查看后怕担责,驾车逃离)。

量刑:3-7年有期徒刑。

广州案例:某司机深夜撞人后,因怕被讹诈驾车逃离,致被害人未及时救治死亡(后查明被害人当场已死亡),仍认定为“逃逸”,获刑4年。

(二)因逃逸致人死亡

指事故后逃逸,导致被害人因未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如被害人被撞后重伤,若及时送医可救活,但因司机逃逸延误救治而死亡)。

量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键认定: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若被害人当场死亡,逃逸后被发现,不属“因逃逸致人死亡”,仅属“逃逸”)。

(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包括:致2人以上死亡或5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致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有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情节;造成财产损失60万元以上且无力赔偿,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

量刑:3-7年有期徒刑。

四、与相似罪名的实务区分

(一)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

核心差异:是否造成“重大事故”。

交通肇事罪:必须造成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结果犯);

危险驾驶罪:仅需实施法定危险行为(如酒驾、追逐竞驶),无需造成实际损失(行为犯)。

关系:若危险驾驶(如酒驾)同时造成重大事故,按交通肇事罪定罪(重罪吸收轻罪)。

广州案例:某司机酒驾未撞人,构成危险驾驶罪(拘役2个月);若其酒驾撞死人,则构成交通肇事罪。

(二)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

核心差异:主观上是否有“杀人故意”。

交通肇事罪:过失导致事故,无杀人意图(如闯红灯撞人);

故意杀人罪:故意开车撞人(如为报复,直接驾车冲向仇人)。

特殊情形:事故后为逃避责任,将被害人带离现场隐藏、遗弃致其死亡(如撞人后将伤者拖到偏僻处丢弃),转化为故意杀人罪。

五、广州地区高发场景及认定

酒驾、毒驾肇事:占案件的30%以上,如酒后驾驶机动车闯红灯撞人,因酒驾属严重违规,通常认定为全责或主责,构成交通肇事罪。

超速、超载肇事:如在限速60km/h的路段开到100km/h,追尾前方车辆致1人死亡,负主责以上的,构成本罪。

无证驾驶、逃逸肇事:无证驾驶者因技术不足易引发事故,且逃逸后加重责任(如某无证司机撞人后逃逸,即使事故本身负次责,仍可能因逃逸被认定为全责)。

六、实务处理建议

(一)事故发生后应对

立即停车、报警、救伤:保护现场(用手机拍照固定证据),拨打110120,避免因“未救助”“逃逸”加重责任;

配合调查:如实向交警陈述事故经过(避免隐瞒酒驾、超速等情节,否则可能构成包庇或伪证);

赔偿与谅解:积极与被害人亲属协商赔偿(可通过保险理赔),取得《刑事谅解书》(广州实务中,谅解后70%以上案件可从轻量刑,甚至适用缓刑)。

(二)嫌疑人辩护要点

责任划分辩护: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如证明被害人有重大过错,降低自身责任比例);

情节辩护:若未逃逸、积极救伤、足额赔偿并获谅解,可争取从轻(如3年以下有期徒刑判缓刑);

排除加重情节:若“逃逸”是因害怕被殴打而暂时离开(如事故后被围堵,报警后返回),可主张不属“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典型案例:

广州某司机超速50%行驶,撞死1名行人,负主责,赔偿家属80万元并获谅解,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某司机酒驾撞人后逃逸,致被害人因未及时救治死亡,被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获刑8年。

相关声明:

1)以上内容基于《刑法》及广州地区最新司法案例(截至20257月)整理,具体案件需结合事故责任、后果及情节综合判断;

2)交通肇事罪的责任划分是关键,建议委托律师审核《事故认定书》并梳理辩护要点;

3)如有刑事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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