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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认定与实务要点 广州故意伤害罪辩护律师

2025-07-12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5年07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 |175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解析刑事法律知识: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认定与广州实务要点

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高发犯罪,因涉及“伤害程度”“主观故意”等关键认定,实践中常与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重伤罪产生混淆。结合《刑法》及广州地区司法实践,以下从法律依据、构成要件、量刑标准、实务区分等方面详细说明。

一、法律依据与核心定义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核心定义: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损害身体健康”指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打断骨头、划伤皮肤)或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如打瞎眼睛、打聋耳朵),不包括轻微的皮肉擦伤(未达轻微伤标准)。

二、构成要件的实务解析

(一)客体: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这里的“他人”包括任何人(自然人),但不包括自己(伤害自己身体一般不构成犯罪,除非危害公共利益,如军人自伤逃避服役)。

广州案例:某男子因纠纷殴打邻居致其肋骨骨折,侵犯了邻居的身体健康权,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客观方面:实施了伤害行为且造成损害结果

伤害行为:包括积极的殴打(如拳打脚踢)、砍刺(如持刀伤人),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如明知他人会被电击而不提醒,导致受伤)。

注意:伤害行为需具有“非法性”,排除正当防卫(如反击抢劫者致其受伤)、合法医疗行为(如手术造成的必要损伤)等合法情形。

损害结果:需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仅受行政处罚)。

广州地区以《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为依据:

轻伤:如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以上,肋骨骨折2处以上,视力下降至0.5以下等;

重伤:如肢体残废(失去手臂)、容貌毁损(面部重度疤痕)、听觉或视觉永久丧失等。

(三)主观方面:故意(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伤害,且希望结果发生(如“就是要打断他的腿”);

间接故意:明知可能造成伤害,且放任结果发生(如打斗中随手拿起酒瓶乱挥,不管是否会伤到对方)。

排除“过失”:若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导致他人受伤(如玩耍时失手推倒对方致其骨折),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而非故意伤害罪。

三、广州地区的量刑标准

(一)按伤害程度划分

致人轻伤:

量刑起点: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广州实务:一般轻伤(如单个肋骨骨折),若达成谅解,可能判处缓刑(如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若持凶器伤人、伤害多人,量刑会加重(如1-2年有期徒刑)。

致人重伤:

量刑起点:3-10年有期徒刑;

加重情节:如使用刀具、枪械等凶器,伤害未成年人、老人,造成被害人多处重伤(如同时失明和断腿),量刑会接近10年。

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量刑起点: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特别残忍手段”:如泼硫酸毁容、挖眼、断肢等,即使未致人死亡,只要造成严重残疾(如重度瘫痪),也可能判10年以上。

(二)影响量刑的关键情节

从轻处罚:自首(主动报案)、立功(揭发同案犯)、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出具《刑事谅解书》)、初犯偶犯等;

从重处罚:报复伤害(如因仇恨报复)、雇凶伤害、多次伤害、伤害执法人员或医务人员等。

广州典型案例:

王某因口角将他人打成轻伤(鼻骨骨折),赔偿5万元并取得谅解,被判处拘役4个月;

李某因债务纠纷用钢管将被害人打成重伤(双腿骨折致终身残疾),无谅解,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四、与相似罪名的实务区分

(一)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未遂)的区分

核心差异:主观上是否有“杀人故意”。

故意伤害罪:只想伤害对方(如“教训一下,让他疼几天”),不追求死亡结果;

故意杀人罪(未遂):想杀死对方(如“要他的命”),只是因意外未得逞(如砍杀时被他人阻止)。

广州案例:张某持刀刺向被害人腹部(要害部位),因被夺刀未造成死亡,法院认定其有杀人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而非故意伤害罪。

(二)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分

核心差异:是否“无事生非”或“借故生非”。

故意伤害罪:一般有具体矛盾(如邻里纠纷、债务冲突),针对特定人实施伤害;

寻衅滋事罪: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如酒吧里看某人不顺眼就动手),即使造成轻伤,也可能定寻衅滋事罪。

广州案例:赵某在大排档因“对方看了自己一眼”就动手打人致轻伤,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量刑轻于故意伤害罪,一般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实务处理建议

(一)被害人应对

立即就医并保存诊断记录(如病历、CT报告),及时申请伤情鉴定(向公安机关提出,由法医或指定机构鉴定);

收集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作案工具照片),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与行为人协商赔偿时,需明确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全部损失,签订书面赔偿协议并要求出具谅解书(谅解书需注明“自愿谅解,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行为人辩护

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区分“故意伤害”与“正当防卫”(如对方先动手且危及自身安全,反击造成的伤害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尽早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争取谅解(广州实务中,轻伤案件达成谅解后,80%以上可能适用缓刑);

若对伤情鉴定有异议(如认为鉴定为“轻伤”过重),可申请重新鉴定(需提供证据证明原鉴定有误)。

相关声明:

1)以上内容基于《刑法》及广州地区最新司法案例(截至20257月)整理,具体案件需结合证据及庭审情况综合判断;

2)故意伤害罪的伤情认定是关键,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审查鉴定意见;

3)如有刑事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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