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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认定与律师索赔实务 广州离婚案件律师

2025-04-30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5年04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 |138人看过举报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认定与律师索赔实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五种离婚损害赔偿情形: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律师需精准把握法律要件,通过证据固定与法律论证,为无过错方争取赔偿。某案件中,妻子发现丈夫与第三者长期同居,律师指导其通过收集租房合同、物业证明、亲密照片等证据,证实同居事实;同时调取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证明丈夫曾对其实施家暴。最终法院判决丈夫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及财产补偿共计50万元。

对于“其他重大过错”的认定,律师需结合具体案情突破。某案例中,丈夫沉迷赌博致家庭负债百万,妻子起诉离婚时,律师以“严重损害配偶权益”为由主张赔偿,通过银行流水、赌博场所监控、借款合同等证据,证明丈夫的过错行为,获法院支持。此外,律师还需关注赔偿数额的计算标准,综合考虑过错程度、经济能力、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提出合理索赔金额。某案件中,律师通过对比同类案例判决,为当事人争取到高于预期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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