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一、核心法律依据与构成要件
法律定义: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构成要件:
行为方式:
掺杂掺假:在产品中混入杂质(如奶粉中加三聚氰胺);
以假充真:用假产品冒充真产品(如假酒冒充茅台);
以次充好:用低等级产品冒充高等级产品(如二级大米冒充一级大米);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却贴合格标签(如过期食品重新包装销售)。
数额标准(广州2025年):
立案起点: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
数额较大:5万元-20万元(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数额巨大:20万元-50万元(处2-7年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以上(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二、典型行为模式与案例
销售伪劣口罩
案例:2025年疫情期间,广州某药店销售无生产资质的口罩,经检测过滤效率不达标,销售金额20万元。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负责人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法律要点:
口罩属于“医疗器械”,同时触犯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择一重罪处罚(本案因销售金额20万元,按伪劣产品罪量刑更重);
需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证明“不合格”。
生产伪劣白酒
案例:某酒厂用工业酒精勾兑白酒,冒充“纯粮酿造”销售,销售金额80万元,导致3人饮用后中毒。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负责人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0万元。
实务难点:
同时造成人身损害,若危害后果严重(如死亡、重伤),可能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量刑更重);
销售金额与危害后果需分别评估,择一重罪。
销售伪劣建材
案例:某建材商销售不合格钢筋(抗拉强度不达标),销售金额50万元,用于某楼盘建设后被查处。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负责人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裁判要点:
钢筋属于“建设工程材料”,伪劣产品可能危及工程安全,量刑时酌情从重;
需结合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证明“不合格”。
三、报案流程与证据准备
管辖机关:由犯罪行为发生地(如生产地、销售地)的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管辖。
报案材料:
书面报案书:详述伪劣产品的种类、销售金额、危害后果(如“2025年7月,购买的伪劣钢筋用于建房,检测不达标”);
核心证据:
物证:查获的伪劣产品(如口罩、白酒、钢筋);
书证:购货发票、销售合同、产品合格证(虚假);
鉴定意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需由法定机构出具)。
立案标准:
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或待售金额15万元以上(未遂),公安机关应立案侦查。
四、司法实践中的争议焦点
伪劣产品与“残次产品”的界限
关键区别:伪劣产品是“不合格”(不符合国家标准),残次产品是“合格但有瑕疵”(如外观损伤但性能达标)。
典型情形:
销售未达到国家标准的电器,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销售外观划痕但性能达标的电器,降价处理不构成犯罪。
“销售金额”的认定范围
争议点:已售出但未收款的金额是否计入“销售金额”?
广州司法倾向:计入,只要产品已交付购买方,无论是否收款均视为“销售完成”。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他罪的竞合
处理原则:与生产、销售假药罪、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特殊罪名竞合时,“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但若普通法量刑更重(如销售金额特别巨大),则适用普通法。
案例:销售伪劣奶粉金额达200万元(普通法量刑更重),则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
五、风险防范建议
企业合规措施
质量管控:建立原材料检验、生产过程监控、成品抽检的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
资质审核:不采购无合格证、无检测报告的原材料,留存供应商资质文件;
标签规范:不虚假标注成分、性能、生产日期,确保标签与实际一致。
个人消费注意事项
渠道正规:通过大型商超、品牌官网购买产品,保留购货凭证;
查验标识:核对产品合格证、生产日期、成分说明,对“低价促销”的知名品牌保持警惕;
维权及时:发现产品可能伪劣,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12315),并申请质量检测。
特殊行业注意事项
食品药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不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原料;
建材行业: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留存检测报告,不销售“非标”产品。
六、典型案例与裁判要点
案例:某网店销售“高仿”运动鞋,标注“正品”,销售金额100万元,经鉴定为假冒注册商标且质量不达标。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择一重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裁判要点:
同时触犯知识产权犯罪与伪劣产品罪,按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
若假冒产品质量达标,仅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若质量不达标,可能两罪竞合。
案例:某农资店销售伪劣种子(发芽率为零),导致农户损失100万元,销售金额15万元。法院以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负责人有期徒刑3年(因“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该罪量刑更重)。
裁判要点:
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资料”,特殊罪名优先适用;
需评估对农业生产的实际损失(如减产、绝收)作为量刑依据。
总结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破坏市场秩序的常见经济犯罪,广州作为商贸中心,对涉及食品、药品、建材等民生领域的伪劣产品打击尤为严厉。其核心是“产品不合格+销售金额达标”,与特殊罪名竞合时择一重罪。企业需强化质量管控,个人注意消费渠道。报案时需重点提供产品检测报告、销售记录,该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需特别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