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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去世老伴遗嘱取钱 银行拒付对簿公堂 广州继承案件律师

2025-03-31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5年03月31日|分类:律师随笔 |355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持去世亲人遗嘱去银行取钱,却遭银行拒付的情况。面对这一难题,我们可以从以下法律知识和实际案例中寻找应对思路。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在众多实际案例中,云南一对夫妻,妻子病逝后,丈夫带着遗嘱和结婚证到银行办理取款,银行以 “遗嘱未公证” 为由拒绝办理,并要求提供继承权公证书,公证处又要求其他继承人签字同意。最终法院审理发现,妻子的自书遗嘱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形式要件,合法有效,且丈夫是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判决丈夫凭遗嘱可直接继承存款,银行需配合办理取款手续 。还有另一对夫妻,一方病危期间立下遗嘱,由另一方继承其 190 万元定期存款。存款到期后,后者持相关材料向银行申请取款,银行以其未取得继承权证明书为由拒绝支付。文山市法院经审理认为,所立遗嘱系合法遗嘱,该方依法享有提取该存款本息的权利,判决银行返还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当银行拒绝支付遗嘱指定的存款时,继承人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通常会认可遗嘱的效力,并判决银行支付相应存款。同时,《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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