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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们往往会失去劳动能力,此时他们需要依赖子女的赡养来度过晚年。在这一过程中,老人一生积累的财产自然成为关注焦点,子女或赡养者可能会对财产归属产生疑问。那么,老人的财产是否意味着谁赡养谁就拥有继承权呢?为了解答这一问题,本文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详细阐释相关事宜,以期为读者提供帮助。
一、老人财产与赡养义务的关系
赡养义务并非与继承权直接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而成年子女则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父母的义务。至于遗产继承,若遗嘱存在,则依遗嘱执行;若无遗嘱,则依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
1、赡养年迈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与继承权无关;
2、若对遗产分配有异议,应在老人在世时提出;
3、有遗嘱时,遗产分配应遵循遗嘱;无遗嘱时,按法定继承顺序;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继承范围和份额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可据此处理;
5、若对继承份额或继承人范围有异议,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二、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形
1、即便子女有错,父母亦不得因之解除赡养义务,除非父母犯有严重侵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如杀害子女、奸污女儿、虐待或遗弃子女等。
2、在特定情况下,子女可免除赡养父母的义务。司法实践中,以下三种情况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无法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其家庭收入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如杀害子女、虐待子女、遗弃子女或强奸女儿等。
三、老人去世后财产继承权归属
老人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明确指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遗产性质不得继承的,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继承顺序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继承,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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