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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广州遗产案件律师

2024-12-07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4年12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 |165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录音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录音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二、订立录音遗嘱的条件

1)遗嘱人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订立录音遗嘱的流程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做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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