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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2010年,翁某向刘某借款35000元,债务到期后,申请人刘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将翁某告上法庭,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由翁某分期履行。但谁知翁某在履行了10000元之后,又以种种理由拒绝偿还剩余款项,申请人刘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翁某迫于执行压力履行了10000元,但之后又玩起了“躲猫猫”,不仅不履行剩余的款项,对于法官的传唤也置之不理,后来甚至连法官的电话都不接了。2019年5月23日,汉滨法院执行局通过城区LED大屏、公交车、安康广播电台公众号、FM89.7早高峰节目等多个渠道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翁某进行了曝光,曝光第2天一大早,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消失了4年的翁某终于委托其朋友主动找到了执行法官,履行了剩余执行款项,至此这一拖欠近9年的债务圆满执结。
案件二:2014年,郭某向陈某借款14万元,借款到期后,郭某只偿还了3万元,剩余11万元迟迟不予偿还,陈某一纸诉状将郭某诉至法院,案件经审理后判决由郭某向陈某偿还借款11万元。判决生效后,郭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向汉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由郭某分期偿还陈某110000元的借款。然而郭某在偿还了65000元之后,再次失信,不仅不偿还剩余款项,甚至直接“消失不见”了。经执行法官多次查到,即未找到被执行人,也未发现其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并通过城区LED大屏、公交车、安康广播电台公众号、FM89.7早高峰节目及各大媒体等多个渠道将被执行人郭某曝光,曝光链接经过广大市民的积极转发,曝光当天郭某就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了自己,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消失”的郭某主动来到汉滨法院执行局,将剩余款项一次性履行完毕,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案件三:2016年,党某、殷某共同向邹某借款100000元,借款到期后,党某和殷某并未按期偿还该笔借款,邹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党某和殷某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案件经审理后判决由党某和殷某共同偿还该笔借款。判决生效后,二人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邹某于2018年年底向汉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过法院多方的查人找物,都没有找到二被执行人的下落,也没有找到可供执行财产。后执行法官依法将二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被执行人贷款、招投标,限制其购买软卧、乘坐飞机等。至此,“人间蒸发”的被执行人殷某才现身,主动找到承办法官,表示因自己要出国但无法购买机票,现在愿意履行还款义务,请求法院尽快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屏蔽。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达成和解,由被执行人殷某先偿还申请人邹某38000元,剩余款项在2019年12月30日前付清,申请人表示同意,该案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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