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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需要坐牢吗
一、被判处缓刑是否需要坐牢?
缓刑可以不用坐牢,犯罪行为人如果被判处缓刑,可以不在监狱内服刑。缓刑有考验期,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如期间遵守规定,无犯罪则期满视为刑罚执行完毕。
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
缓刑适用的罪犯一定是轻微的刑事犯罪,比如常见的过失犯罪。过失犯罪人不是故意犯罪,只是因为自己的过失不小心造成了较重的后果所以才构成了犯罪,人身危险性小,再犯罪的可能性小,所以适用缓刑的概率就比较大,最典型的罪名就是交通肇事罪。与之相对,故意犯罪,人身危险性较强的犯罪人就不适用缓刑。
《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构成累犯的犯罪分子,没有再给一次机会的必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人身危险性较强,放回社会有很大的危害,如果不执行刑罚一定会再次和同伙勾结,危害社会,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除了不适用缓刑的犯罪人,只有达到下列条件才会适用缓刑,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上面四个条件必须全部满足才可以。首先犯的罪只有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刑才可以,拘役是最高不超过6个月的一类刑种,在看守所执行不在监狱执行。在触犯的罪名应该适用的刑罚符合上述条件之外,还要在全部满足上述条文所列的4种情况,才会有可能判处缓刑。不是满足了条件就一定会判缓刑,法院还会再考虑多种因素,再决定要不要判缓刑。但是不满18的未成年人、已满75岁的老人以及怀孕的妇女,满足上述条件应该判缓刑。这是国家对特殊人群的优待,体现人道主义思想。
三、缓刑应该判多久呢?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根据上述规定,缓刑的考验期是一定比原判刑罚的期间长的,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我们看到的判缓刑的例子,缓刑的期限一定是长于原判刑期的。其中拘役的考验期不能少于2个月,比如如果判了1个月的拘役,那么缓刑也不能是一个半月,最少也是2个月。有期徒刑也不能少于1年,小于5年。
四、缓刑考验期应该遵守的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的本质是给犯罪人一次不执行刑罚的机会。实质上是国家对于犯罪分子的宽恕,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值得注意的是,缓刑最重要的就是被判处缓刑的人员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这也是对社会以及人民的一种保护。
缓刑就是不用坐牢吗,缓刑是不是就不用坐牢
缓刑是不用坐牢的意思吗?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所以,不用坐牢,但是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资料扩展
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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