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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中主犯已死亡能否认定从犯 广州共同犯罪案件辩护律师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4年02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 |176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首先,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只要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就应认定为从犯,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主、从犯必须在同一案件中同时被认定。况且,由于归案的先后时间不同,实践中往往也存在主、从犯分别认定的情形。

其次,从犯的认定系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法定情节。对于同一犯罪行为,如果因主犯在逃或死亡,而不予认定从犯的犯罪地位,势必对从犯的量刑产生较大的影响,甚至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

第三,在主犯已死亡或在逃的情形下,认定从犯的犯罪地位,应慎重并严格审核证据。必须以物证、听资料、现场勘验笔录等为基础,综合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进行综合认定。防止部分犯罪嫌疑人假借从犯之名逃避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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