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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什么情形下可以依法释放 广州天河区刑事律师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4年01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 |167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犯罪嫌疑人只有在确定其没有犯罪嫌疑的时候,才能够对其进行释放的,公安机关也是要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进行刑事案件侦查的。

一、犯罪嫌疑人什么情形下可以依法释放

任何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都想早点重获自由,争取早日回家。那么我国法律对犯罪嫌疑人什么情形下可以依法释放,是怎么规定的呢?

其实,法律原文早已有明确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第一种情况就是说,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第二种,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第三种,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第四种,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第五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第六种,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释放。

二、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公安机关也是不能够违反法律来进行办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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