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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职务犯罪的法律特征 广州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4年01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 |75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近年来,随着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加上体制、法制、经济的原因,职务犯罪不断地滋生和蔓延,而且,愈演愈烈,以至成为世纪顽疾,职务犯罪是最严重的腐败,这种状况,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阻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因此,预防职务犯罪已成为关系党和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笔者想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一下职务犯罪。

一、 职务犯罪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1、职务犯罪的概念:科学界定职务犯罪的概念,是研究职务犯罪及其控制的前提和基础,关于何为职务犯罪,不同学科从不同角度作出不同的阐释。从犯罪学的角度出发,有人提出职务犯罪就是有权的人进行的犯罪,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有人提出职务犯罪是公职人员违背公认规范背离既定管理目标的行为,从伦理学的角度出发,有人提出职务犯罪是社会道德尤其是公务人员道德的堕落,还有人从政治学的角度出发,提出职务犯罪是运用公共权力实现私人目标的行为,上述定义从社会科学院的不同角度对职务犯罪的概念进行了阐述,职务犯罪实际是一个法律概念。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谋取经济利益或者不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妨害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的总称。

2、法律特征:在研究职务犯罪时,往往存在着将职务犯罪的特征与构成分别加以阐述的情况。笔者认为,研究职务犯罪的法律特征应当同研究职务犯罪的构成结合起来,并力求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来研究职务犯罪的特征,使职务犯罪的特征牢牢扎根于犯罪构成这一基础上,这样才能帮助我们更全面、更准确、更深刻地认识职务犯罪。事实上犯罪构成反映的就是犯罪的本质特征,根据犯罪构成的一般理论概括出来的职务犯罪与其他刑事犯罪的区别,所在也必然反映着职务犯罪的法律特征。

1)职务犯罪主体构成的多元性。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作为职务犯罪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多个组成部分,各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职务犯罪的主体。①、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分为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②、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指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③、国有单位委派人员,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④、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指依法履行职责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各级人民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工作的村民委员会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城市居民委员会人员。

2)职务犯罪罪过心理的兼有性,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情况看,职务犯罪既有故意犯罪,也有过失犯罪,新旧刑法关于职务犯罪的主观方面的规定变化较大,主要表现在修订刑法在职务犯罪的主观罪过类型上,取消了既可有故意又可由过失构成的职务犯罪,规定每一个罪名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失构成。

3)职务犯罪行为与公务的关联性。我国刑法规定的职务犯罪种类繁多,每一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各异,这是它们的个性所在。但通过纷繁复杂的职务犯罪行为方式,可以发现所有职务犯罪行为的共同特征——与公务的关联性。

4)职务犯罪侵犯客体的多重性。大多数犯罪一般只侵犯某一种社会关系,所有职务犯罪都要侵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为多重客体,如果将职务犯罪作为与普遍刑事犯罪相区别的一类犯罪,那么此类犯罪无一例外地侵犯了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同时还侵犯了具体的社会关系。职务犯罪除侵犯了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这一同类客体外,往往还要侵犯其他的具体社会关系。如受贿罪还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刑讯逼供罪同时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这表明职务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多重的,要求我们在认定职务犯罪时,不仅要看到职务犯罪客体的特定性,而且还应注意职务犯罪客体的复杂性,从而正确划分职务犯罪的范围,充分认识其社会危害的广泛和严重性。

二、职务犯罪近年来的主要表现和特点

职务犯罪是腐败现象的极端表现,它直接危及政治稳定、国家政权、妨害行政管理的现代化,阻碍经济发展、诱发更多的犯罪行为,认识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前提。

1、表现:职务犯罪是指掌握一定权力的单位和个人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犯罪活动,它包括贪污、行贿受贿索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营私舞弊等犯罪行为。当前,我国的职务犯罪比较普遍,呈上升趋势;大案要案触目惊心,恶性案件骇人听闻;单位犯罪遥遥上升,公款行贿时尚风气;被提拔与犯罪同步进行;班子集体犯罪,罪犯一窝一窝;丈夫犯罪,妻子子女齐犯罪;营私舞弊升级换代,假官员,弹冠相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等是当前职务犯罪的重要表现。

反腐败是当今世界的共同话题,当前,最危险的腐败是职务犯罪,掌握人和单位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手中的权力,进行贪污,挪用公款,行贿受贿索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营私舞弊等犯罪活动是当今世界危害最大的犯罪行为。也是最难根治的犯罪顽症,职务犯罪的大案要案近年来呈上升趋势,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相当普遍。现在组织工作的腐败现象也相当普遍,一些人不择手段地骗官、买官、一些掌权人厚颜无耻卖官,还有些政客丧心病狂地谋杀政敌,这些前所未有的严重问题,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老百姓当前最愤恨的就是腐败现象,群众愤恨地说:现在的贪官污吏犯罪手段形形色色,案由多种多样,真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再不加大治理力度,继续蔓延滋生,社会主义就会变味了,这充分说明了中国老百姓对腐败问题深恶痛绝。毋庸置疑,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的大事,是摆在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的严峻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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