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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前应走哪些程序 广州缓刑辩护律师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3年11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190人看过举报

(微信同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缓刑手续流程为: 1、当事人在收到法院出具的缓刑执行通知后,需携带该通知到司法局报到。 2、报到后,司法局会出具报单,当事人再持报到单到具体经办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定期按要求报到。 3、矫正结束后,司法局会出具一个解除矫正通知,此时矫正结束了,相当于刑罚执行完毕。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是指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考验期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需要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参加法庭调查,审理完毕,法庭合议后决定判刑的结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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