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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与检察院沟通,提交辩护意见 争取不起诉案件辩护律师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3年10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 |2687人看过举报

(微信同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积极与检察院沟通,提交辩护意见

(一)保持与检察院的良好沟通

承办案件后,可在12309中国检察网”(网址:www.12309.gov.cn)绑定案件,该平台可统一接收律师提交的案件材料,查询案件进度,集中受理律师提出的阅卷、约见案件承办人、调取证据、查询等事项。另外,通过该平台绑定案件后,部分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退回补充侦查、改变管辖、提起公诉等重要程序性决定的,会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辩护律师。

无论是通过上述平台,还是线下去检察院的案管中心递交手续,都应当及时获知办案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从承办检察官处了解案件情况。

详细阅卷、与当事人核对完证据、确定辩护方案后,尽早形成书面的辩护意见,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以争取不起诉、较轻的罪名或情节、有利的量刑建议等有效的辩护结果。

(二)争取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1、法定不起诉

1)没有犯罪事实;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7)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酌定不起诉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

1)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2)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

5)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符合逻辑和经验法则,得出的结论明显不符合常理的。

4、附条件不起诉

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5、企业合规不起诉

企业合规不起诉适用的犯罪案件主要包括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案件,既包括公司、企业等实施的单位犯罪案件,也包括公司、企业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实施的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犯罪案件。

20203月企业合规不起诉改革正式启动,第一轮试点后形成了合规不起诉制度的两种模式。一种是检察建议模式,即针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单位犯罪案件,企业认罪认罚且采取补救措施,检察机关提出建立合规体系,完成合规整改和验收的检察建议,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另一种是附条件不起诉模式,即在企业认罪认罚、采取补救措施、建立合规体系后,根据合规整改方案,设置6个月到1年的合规监管考察期,并设置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合规监管人,考核期满且合规整改合格后,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涉企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应当积极探索合规不起诉的可能性。

(三)争取检察院起诉时变更罪名或改变案件定性

若当事人认罪,且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可能性较小,则辩护律师应当根据案卷材料、与当事人的沟通情况,尽早形成书面的辩护意见,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陈述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请求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以较轻的罪名或较轻的情节起诉,提出更有利的量刑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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