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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广州开设赌场罪案件辩护律师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3年10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 |161人看过举报

(微信同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首先,对于网络赌博情节严重,符合以下任意条件可构成。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收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加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其次,对于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符合以下任意条件可构成情节严重。

一、设置赌博机60台以上的;

二、设置赌博机1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

三、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12台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五、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六、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七、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30台以上的;

八、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5年内再设置赌博机30台以上的;

九、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后,开设实体赌场情节严重的认定

因两高一部,一直没有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予以规定,因此也造成了实践中各地做法不一,不过根据相关总结,在实务中,目前多数法院的做法,也是直接参考两个司法解释,关于赌博机和网络开设赌场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也就是“三万”“三十万”“一百二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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