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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诈骗罪的指控行为人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广州荔湾区诈骗罪辩护律师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3年08月31日|分类:律师随笔 |118人看过举报

(微信同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1、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关系

根据刑法第266条之规定,诈骗罪是指"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而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时程中,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直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害人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关系,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是包容竞合的法会竞合关系,因此二者有许多共同点诸如二者都是采取虚构事实,隐真相的骗方法·主观上都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都得犯了他人的财产权,骗段了公私物等。但是依据犯罪构成的理论,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仍是有区别的。

在侵犯客体上,诈骗罪只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是简单客体,而合同诈有罪除了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外,还得犯了市场交易秩序和国家合同管理制度因此侵犯的是复杂客体,这也是为什么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而合同诈骗属于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原因所在。

在犯罪客观方面,诈骗罪主要表现在行为人采取欺骗的行为,使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而交付财产。诈骗罪的手段多种多样,不限于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而合同诈骗罪是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现虚构事实、偏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合同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因此合同诈骗罪的手段仅限于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合同手段骗取公私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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