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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和立功有什么区别? 广州越秀区刑事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3年08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 |140人看过举报

(微信同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自首和立功都是一种法定量刑情节。犯罪活动以后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为了减轻处罚。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自首和立功的区别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愿向公安、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自首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自首者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对他人的犯罪行为进行揭露,证实其真实性,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以便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

自首和立功都是法定量刑情节。

(一)共犯行为人在自首和立功上成立一个要件分析不同:

1、共同犯罪人自首后,如实供认共同犯罪事实,实行自首;

2、在共犯主动向警方自首后,共犯将在另一起案件中如实承认共犯的罪行,经证实为真,或者共犯将帮助抓获共犯,这是一种立功行为。

(二)法律效果不同:

1、对物自首(即犯罪自首)不对人自首,采取相对从宽的处罚原则:

1)对于自首的犯罪进行分子,可以从轻或者企业减轻处罚,其中网络犯罪较轻的,可以通过免除处罚;

2)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考虑自首的具体情况。

2、对人(即罪犯)立功不正确:

1)有立功表现的,可以进行从轻或者企业减轻经济处罚;

自首和立功有什么区别?著名刑事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通过减轻企业或者进行免除处罚。

3、自首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如任何人在二○一一年四月三十日前犯罪,而该人在该罪行已有重大立功服务后自首,则修订前的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即减轻或豁免惩罚)适用;

2)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一些关于自首又有一个重大立功应当可以减轻企业或者免除处罚的条款。

二、如何量刑自首、立功

根据现行刑法第67条和第68条的规定,我国的自首在量刑上体现为几种不同的处罚幅度。

(一)犯罪问题以后自首的,可以进行从轻或者企业减轻经济处罚。自首制度可以根据从轻或减轻处罚,这是我国现行刑法对自首的犯罪嫌疑人予以从宽处罚所作的原则性规定。但由于网络犯罪的性质、自首人的主观恶性、自首的早晚等情况也是不尽一致,因此我们规定可以从轻或者通过减轻。

(二)犯罪后自首,立功重大的,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现行刑法将立功与自首联系起来,这是在自首范围内唯一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形。 犯罪后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无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是否严重,即使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判处死刑,在量刑时都应当减轻处罚,免除处罚。 减轻处罚,不判处死刑;被告人无罪,自首后立功重大的,一般免除处罚。 “判断其是否为重大立功,应与他的罪行进行比较”,即只有当立功大于或等于过去时,才视为重大立功,否则视为一般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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