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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预防 广州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律师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 |257人看过举报

(微信同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依据,新增即实施的社会发展规律,触犯该罪名的案件,逐渐增多,近三年,我们办理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案件,主要涉及以下三类:为涉黄活动提供帮助、为涉赌活动提供帮助、为涉电信诈骗提供帮助。为预防犯罪,特整理部分帮信罪要点,供大家学习辨析,并做好自我预防。远离犯罪,远离牢狱之灾,就是给家人最大的福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后增加两条,作为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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