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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卖淫罪的法律认定 广州容留卖淫罪减刑律师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2年07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 |152人看过举报

(微信同号)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容留卖淫罪 根据我国 刑法 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9919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对介绍、容留卖淫定罪量刑作了规定,19921211日“两高”作出《关于 执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在第七条把多次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和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等行为作为容留、介绍卖淫罪中“情节严重”的行为,19973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时完全吸收了其中刑事方面的规定,立法精神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以及“两高”的解答是一致的。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联系电话(微信同号): QQ:1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提供各类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问题咨询处理过大量疑难案件,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减刑等刑事法律事务。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地址说明:地处天河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地铁5号线“cv猎德A”出口,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往广州图书馆方向走。律师网站:https://www.lawyeryy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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