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已经到3月了,一年一度春季招聘热潮马上就要到来。准备找工作的各位,你们知道找工作应该注意什么吗?计划招聘的单位,你们知道招聘需要注意什么吗?今天,云德 律师和大家分享下招聘找工作签合同的那些事。
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出于各种原因不愿意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有一些劳动者基于种种原因不愿意签劳动合同,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可能存在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最迟应该在员工上班一个月之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不少用人单位内心会有这样的想法:反正我工资照发,补贴照给,又没有亏欠员工,签不签合无所谓;签合同好麻烦又没什么用,就一张纸,要来干嘛。其实,这些都是风险意识不够的错误思维,如果双方之间不发生纠纷,劳动合同的作用可能并不能体现出来,但是倘若出现纠纷,那么,没签劳动合同的弊端就十分明显:
1.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2.在一个月内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同意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
不少劳动者觉得反正我在这个单位不会干很长时间,签合同好麻烦,或者根本没有签合同的意识,认为签合同是单位的事情,自己消极对待不愿意配合签订劳动合同,这些都是极其错误的想法。
1.在上班一个月内,经过单位书面通知,员工仍不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在工资约定不明确的时候,没签劳动合同工资仅能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或者按照同工同酬。一般来说,相对的工资都比较低。
在说了不签劳动合同的风险之后,云德律师就签订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标准的劳动合同一般应该包含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2、试用期应该如何约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向来是容易引发纠纷且比较繁琐的事情,主要的问题在于证据收集困难,从而进一步导致耗费时间过长,律师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出现矛盾和纠纷一定要心平气和,切忌冲动,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