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终身大事,离婚也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离婚前要三思而行,权衡利弊,并做好准备。
一、思想准备
1、要确认两人的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再也无法共同生活,对对方彻底失望,没有一丝留恋,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很痛苦,只有离婚才能解脱。如果没有达到这种程度,就不要轻易提出离婚。
2、离婚后,生活将发生重大变化,例如:居住环境、经济条件、个人身份等方面,对这些变化,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3、要考虑离婚对孩子、对父母、对自己工作等方面的影响,想好能否应对,怎样应对。
4、如果不能协议离婚,而是通过诉讼离婚,所需时间则比较长。适用简易程序,从立案之日起最长要三个月才能做出裁判。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转为普通程序的话,审限一般为六个月。
另外,离婚案件,在不能确认具有以下情形时,第一次起诉,离婚请求基本上会被驳回:(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因此,如果决心离婚,要考虑审理期限,一定要尽早起诉。
二、具体事项的准备。
1、子女的安排。首先,要确定是否要求直接抚养子女。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在双方都要求直接抚养子女情况下,双方都要从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方面提供证据,证明子女由自己抚养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另外,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要考虑子女的意见。其次,要考虑好自己能够承担或要求对方承担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2、财产的分割。法律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双方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事前,要梳理一下有哪些共同财产,做到心中有数;要确定自己要求分得的财产项目及数额;涉及房产、汽车、股票、股权等财产的价值要预先评估。
3、赔偿请求。如果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发现隐藏、转移共同财产、伪造债务的处理。如果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可以请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财产。
5、准备好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收集证据要早、要及时、要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