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20年6月17日,孟X在郑州市金水区某购物公园逛街购物,在经过该购物公园一楼2号门时,因商场地面刚清理过,地面光滑导致摔倒。后经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诊断为左侧桡骨远端骨折。随后孟X及家属同商场负责人协商赔偿事宜,但商场以孟X是成年人,应对自己行为负责,只愿支付少量补偿款,双方协商未果。孟X随后以该购物公园的运营商河南某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诉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争议焦点】
1. 孟X经过商场入口,由于路面刚清理过,路面光滑导致摔倒,商场是否应对孟X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 孟X作为成年人是否应对自己摔倒承担注意义务,减免商场责任?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河南某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日内支付原告孟X医疗费738元、误工费5100元、营养费1800元、护理费5631元,共计1326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律师所做工作】
通过与孟X沟通,得知虽然摔倒导致左侧桡骨远端骨折,但医生并未让住院治疗,只是打石膏固定在家休养,而且医疗费也仅门诊上花了几百块钱,诊断证明上仅显示休息4-6周,从表面看孟X实际损失并不大,而且商场认定孟X是成年人应对自己行为负责,摔倒是因为其自己没有尽到注意义务,跟商场无关。
为了帮孟X争取权益最大化,我们决定从两方面切入:第一:商场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二:孟X的损失包括哪些项目。
针对商场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我们去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分局调取了案发时的出警证明及监控录像,通过分析可知,孟X是正常行走,摔倒是因为商场刚清理过,路面光滑导致。因此孟X主管无过错,商场应对孟X摔倒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针对孟X损失包括哪些项目,我们给她列出了详细的赔偿清单,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医疗费可以出示医疗费票据,但是没有住院一般是不支持护理费及营养费的,而且关于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的期限在没有鉴定意见的情况下主张多少才会即帮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又能得到法院支持,于是我们查阅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其中10.2.5尺桡骨折a)非手术治疗:误工:90-120日,护理30-60日,营养60-90日,最终法院不仅支持了我们关于营养费和护理费的主张,而且还折中上述期限计算了孟X的各项损失。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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