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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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韩建芳律师|时间:2017年03月06日|分类:交通事故 |103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首先得从这个案件接受委托说起,这个案件的当事人是我在法律援助中心值班时接触的。当他再次给我打电话时已时隔半年,出于对我专业的信任,所以他再次找我咨询委托这个案件。经我了解,他的医疗费总共花费也就500对块钱,我告诉他这个没有起诉的必要,但他坚持认为虽然损失不是太大,但事故发生后,他身体受到伤害,住院共计半个月,现已时至半年,肇事方不管不问,对此给他造成心理上的伤害,难道他的伤害就得不到法律的救济吗?让肇事方逍遥法外?

确实如此,虽然委托人的损失并不是太大,但仍有获得法律保护及救济的权利。而且作为一名律师,案件无大小,既然当事人如此信任,我就应该给他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听取完当事人的案情介绍后,发现委托人手里只有他住院的病例、诊断证明、及收费票据,用人单位出具的请假条、劳动合同。但并无被告的具体信息。所以第一步就是去交警大队调取肇事方信息及投保较强险保险公司的信息。然后列明委托方的损失清单有哪些内容,医疗费好列明,主要是误工费,因为当事人的工资较高,但完税证明比较难开,而且工资并不固定。所以取平均工资的数额在没有完税证明的情况下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委托方在设计院从事设计工作,并且有设计师证,所以如果参照行业标准,得到的误工费补偿还是比较接近当事人预期的。所以就积极从行业标准帮当事人举证。

通过庭前庭后与法官的积极沟通,我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支持,在判决胜诉后,又与保险公司积极沟通,使胜诉判决得到有效的执行,极大的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虽然代理这个案件时,还在实习期,但整个案件完全是自己一手操办。案件结后,当事人感激涕零,但我只认为我做了一个委托律师应该做的事情。

由于机动车量的增加,交通事故纠纷也很常见,但关于专业的事情还是需要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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