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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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韩建芳律师|时间:2017年04月17日|分类:交通事故 |866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1、这是一个保险公司向肇事方追偿保险款的纠纷,由于肇事方驾驶与准假车型不符的车辆属于保险公司免赔的情形,依法有权追偿。

  2、但是保险公司这关于肇事方的具体信息不全,而且肇事司机和车辆所有人不是同一人,我们就积极的去交警大队和原审法院调取被告的具体信息,包括肇事司机的驾驶信息,肇事车辆的信息,以及车辆所有人的信息,确定肇事司机同车辆所有人系母子关系,要求对方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3、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积极与原告商量诉讼的对策,在诉讼中同主审法官积极沟通,使该案件在一个月内审结,并且诉讼请求法院全数支持。

  4、保险追偿案件,获得胜诉判决属于胜利的第一步,最重要的是获取被告的财产线索,使胜诉判决能够得到具体的执行。那么我们去房管局和车管所调取被告的房屋及车辆财产线索,以及申请法院调取被告的银行存款线索,使原告的胜诉判决能够得到具体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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