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宋代军|时间:2021年03月30日|49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描述2019年6月15日,王X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与前方同向左转的被害人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王X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害人承担次要责任。王X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应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王X自愿赔偿被害人家属精神抚慰金6万元,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经查,王X驾驶的面包车在太平XX公司投保了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被害人家属因与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仲裁结果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判决王X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太平XX公司赔偿被害人家属346800.2元。
办案经过承办律师代理的是被害人家属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接受委托后,通过阅卷、询问当事人等方式了解了案情,并详细计算了其损失及应得赔偿,拟写了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参与了庭审。
律师观点现在私家车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交通工具,这就提高了对驾驶人的要求,谨慎驾驶,避免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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