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代理邱某诈骗案成功罪轻辩护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成功案例V:zhangtao1982830
案情简介:
被告人邱某伙同刘某(另案处理)等人,以办理网上贷款为由,诈骗被害人赵某现金9500元。以办理网上贷款为由,诈骗被害人王某现金5000元。
承办过程:
邱某家属委托了张涛律师作为邱某的辩护人,张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多次会见了解案情,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
辩护人辩称,
一、邱某诈骗吴某数额应认定为4500元;
二、邱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态度较好,应从轻处罚。被告人邱某及其辩护人该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信。
被告人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作出判决。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