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代理陈某开设赌场罪获轻判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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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陈某等人在出租屋开设赌场并从中抽水,陈某等人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张涛律师接受陈某女儿的委托,担任陈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的辩护人。
办案经过:
张涛律师及时赶到看守所会见陈某,并通过阅卷了解案情后,认为陈某涉案情节轻微,悔罪态度好,且属于从犯,可以取保候审。于是,第一时间向检察院申请取保,虽然没有得到检察院的准许,但是承办检察官答应尽快将该案移送起诉,并作出对陈某从轻判处的量刑建议。该案移送惠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对本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最后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个月,获得轻判处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