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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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离婚律师张涛:离婚协议只要双方签了字就生效吗?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20年07月28日|分类:合同纠纷 |362人看过


离婚协议只要双方签了字就生效吗?

杭州离婚律师张涛V:

案情简介:

王女士和丈夫登记结婚,婚后没有生育小孩,但两人生活一向很和睦。可是自从丈夫成为工厂厂长之后,经常以各种理由夜不归宿,后来丈夫主动向王女士坦诚了婚外情,并草拟了将大部分财产给我的离婚协议。这份离婚协议双方签字了,是否生效?还是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登记才生效?

案情分析

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没有离婚,协议就没有生效,不能作为人民法院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

依据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为避免王女士丈夫日后反悔,建议王女士如果确定要与丈夫解除婚姻关系,应立即持该离婚协议与丈夫一同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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