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代理曾某诈骗案成功罪轻辩护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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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被告人曾某在冒充大学的工作人员,使用假名或者冒用学院老师的身份,以进货为由,先后多次骗取某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器材等货物,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60000元。民警将被告人曾某抓获。
办案经过:
检察机关向法院院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材料,认为被告人曾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提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对被告人曾某定罪量刑。被告人曾某对起诉书的指控事实和指控罪名没有提出异议。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曾某系初犯,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提请法庭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成功罪轻辩护。
相关法条: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