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代理薛某协助组织卖淫罪成功罪轻辩护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成功案例
V:
案情简介:
薛某以组织卖淫罪被批捕。张涛律师接受薛某家属委托时,距离开庭仅有一周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张涛律师接案后迅速到检察院阅卷,在两天之内将18本案卷材料全部认真查阅后,第一时间赶到看守所会见,就案情基本情况与认罪态度与薛某进行了详细核实。
办案经过:
经过对案件情况的仔细分析和与薛某的详细沟通,张涛律师在开庭前一天确定了最终辩护方案,认为薛某在其所在的会所中并不担任要职,其行为仅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且认罪态度良好,不构成组织卖淫罪。法庭采纳了张涛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变更罪名为协助组织卖淫罪,成功罪轻辩护。
相关法条:
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款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