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代理陆某诈骗案成功缓刑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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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被告人陆某以盖大楼、购买医疗设备的名义,假冒财务人员出具借条,诈骗李某现金3万元。被告人陆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刑事拘留,30日内被取保候审,之后再次被刑事拘留,同年被逮捕。现押杭州江干区看守所。
办案经过:
陆某家属委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涛律师介入后,承办律师多次会见了被告人,积极调取相关证据,全程跟进参与案件各阶段。在律师的多方沟通与研究后,认为:
1.被告人系从犯,认罪态度良好、坦白交代;
2.陆某愿意退还违法所得,退赔受害人;
3.陆某属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在到案后能够如实交代,并有真诚悔罪的表现;
4.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经辩护律师努力,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对陆某从轻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