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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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离婚律师张涛:精神病人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20年07月13日|分类:合同纠纷 |360人看过

杭州离婚律师张涛:精神病人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V:

夫妻双方因某些原因离婚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的基础建立在两者自愿达成协议的基础之上,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如果协议签订一方为精神病人是否有效呢?

案情简介:

张女士和周先生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房屋归周先生。因张女士患有精神类疾病,离婚后单方委托鉴定机构对自己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鉴定意见认定张女士离婚时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了这份鉴定意见书,张女士一纸诉状将周先生告到了法院,请求重新分割房屋。

相关知识: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离婚中关于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无效,本案中张女士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系无效协议。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继承其父母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继承其父母的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或妻个人财产。本案中周先生提供其母亲的遗嘱上明确载明,涉案房屋产权归周先生一个人个人所有,法院经审查后认定该遗嘱有效,故该房屋归周先生一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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