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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假离婚可以签订财产协议吗

作者:张涛律师时间:2020年07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76次举报


夫妻假离婚可以签订财产协议吗

杭州离婚律师张涛

V:

夫妻为了共同的利益而进行假离婚的情况有很多,有些夫妻担心对方在假离婚的时候背叛自己,就会在假离婚之前签订相关的财产协议,一旦对方在假离婚中反悔了,自己还有财产保证。那么夫妻假离婚可以签订财产协议吗?

可以签订,财产协议也受法律保护。

在假离婚的情况下,无论双方是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还是去法院诉讼离婚,都要本人亲自到场表达自愿离婚的意思,所以双方呈给离婚登记人员或法官的协议上肯定不会写明二人是假离婚,也就是说这种明确双方是“假离婚,购房后再复婚”的协议只是双方的私下协议,是一种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协议。因为“复婚”即“再结婚”,也同样要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这里最密切相关的一点是,公民有复婚的自由,也有不复婚的自由,以一纸协议要求对方必须跟你复婚,有限制他人婚姻自由的嫌疑,自然不受法律保护;为此设置的惩罚性措施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任何一方以为有了这一纸协议就可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想法,尤其是以为“假离婚”对双方并无真离婚的约束力,从而轻率听信对方对财产处分及其他事项的安排,是对法律的误读和对自己极其不负责任。

律师提示:

即便夫妻双方当时出于各种目的办理离婚手续,之后还在一起共同生活,内心不认为是真离婚,但法律上对这种离婚行为是认可的。离婚协议经备案,合法有效,不能事后反悔。张涛律师希望处在离婚边缘的当事人慎重对待离婚,签订离婚协议时要理智,认真对待协议中每一个条款。离婚协议的内容需要有可操作性,不要过于简单,条款不可过于宽泛。

另外,离婚协议中最好不要附加任何条件。通常情况下,绝大多数附加条件会被离婚登记机关认定为“双方对离婚没有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离婚协议中最重要的一点,则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基于对私权的充分尊重和保护,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遵照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约定分割财产应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可为了尽快离婚而敷衍了事,也不可因“假离婚”而作出所谓的“财产分割”,以免产生矛盾引发后续诉讼。

 


张涛律师,咨询电话:138-5811-6084。微信:zhangtao1982830现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5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