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生子未登记结婚需要负担孩子抚养费吗?
杭州离婚律师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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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原、被告是同村同屯人,原告家只有两个女儿,原告父母想找一个上门女婿。在双方父母安排下,按双方农村风俗举行婚礼,男方入赘女方生活。由于王某的不配合,至今一直没有按法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之后,原告生育一个儿子,后外出打工。情因原告怀疑被告与其他女人有不正当关系,双方感情产生隔阂,双方开始分居生活,彼此互不往来。儿子出生后一直跟随原告生活,为改善孩子生活,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承担抚养费、教育费及医疗费。
律师分析: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非法同居生活,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父母对非婚生子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法院会参照居民生活费标准并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孩子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