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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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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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离婚律师张涛:为了房子,离婚有效吗?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10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401人看过


【案情】

徐某和妻子平静地走进某离婚登记处,这对小夫妻结婚3年,感情很好。夫妻俩已有2套房,正准备买一套学区房。“孩子才一半岁,为了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夫妻俩跑遍房产中介。万般无奈下,他们选择“离婚买房”。“夫妻之间的感情根本不需要这张纸来维护,不管真离婚还是假离婚,我们清清楚楚知道彼此的感情,我们这么做都是为了孩子。现在离婚有效吗?

【张涛律师评析】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做出离婚的意思表示。一般而言,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通谋离婚和欺诈离婚。

通谋离婚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通谋离婚的目的有很多,如:为了逃避计划生育而多生子女;为了逃避债务;为了两边享受分房或购房的国家优惠政策等。

 1、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定位为民事合同。既然属于民事合同,对双方就有一定的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其次规定了时间限制,限于离婚后一年内,超过这个时间则不予保护;最后规定了支持当事人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诉讼请求的几种情况,即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除此以外,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杭州离婚律师张涛V:
盈科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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