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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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盈科律师张涛:雇佣“戏精”医托诈骗患者开高价中药如何处罚?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2日|分类:劳动纠纷 |527人看过


【案情】

医疗机构外包的科室雇佣“戏精”医托,三四人一组,以自己与病患得过相同疾病并在某医院治愈为由,将外地来京就医的病患骗往该医院就诊。再开具不明配方的高价中药,诈骗患者。就医就诊应当前往正规的医疗机构,相信专业医生的专业判断,不要轻信网络平台、美容公司等非正规医疗机构及所谓病友、销售人员的宣传而擅自接受治疗或用药;对于网购非处方药品要慎重,尤其要对宣传治疗效果奇佳、“包治包好”的药品保持谨慎;对主动搭讪的其他患者提高警惕。如果发现上当受骗,应当尽早到公安机关报案,及时保存证据。

  【张涛律师评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V:
盈科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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