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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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离婚律师张涛: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后能重新要求分割吗?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5日|分类:合同纠纷 |359人看过


案情

感情破裂,想离婚,年初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是否可以推翻?想法院起诉前夫,重新分配婚后财产?

张涛律师评析】

离婚协议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订的书面协议,是包括对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子女抚养费承担等问题达成的合议。有效的离婚协议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其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夫妻一方就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部分反悔而起诉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法院对一年内就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部分反悔而起诉的情况是予以受理的。但是,本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法院对于当事人提起的该类诉讼,是否重新进行财产分割,还要看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杭州离婚律师张涛V:

盈科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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