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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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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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盈科律师张涛:大学生卖银行卡后背债20万,电信诈骗将会如何处罚?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5日|分类:债权债务 |432人看过


【案情】

 “大学生卖银行卡后背债20万”牵出1.65亿元电信诈骗案,一起蹊跷的债务纠纷,牵出了这个“亿元大案”。犯罪嫌疑人采用在网络上招聘兼职的方式,一层一层地组建起了犯罪团伙。警方查明,该犯罪团伙通过办理、贩卖银行卡套件,为网络赌博、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在查实的879套银行卡中,有400余套涉及全国各地电信诈骗案1000余件,涉及金额1.65亿元。

【张涛律师评析】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 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 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 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V:
盈科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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