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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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非法经营销售假药,这类情况会判刑吗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8月05日|分类:刑事辩护 |524人看过


根据所陈述情况,涉嫌两罪:

非法经营罪、销售假药罪。

销售假药罪定性上必须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为条件,

你所陈述情况,未造成患者伤亡情况,但该罪是危险犯,

有足以造成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可能性即可构成本罪(当然还有条件综合考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

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

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

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一种非常严重的危害公共健康的犯罪行为,我国的刑法也对此予以严厉的打击和制裁。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就是生产者和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

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其处罚相对也比较严厉,如果有致人死亡或者其他严重情节,

将有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在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辩护上面,刑事律师还是比较有发言权的,因为作为一位职业多年的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我办理过多起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案件的辩护业务,

帮助被告人争取了从宽处罚、甚至于免于处罚的良好结果。

根据南京刑事律师多年的经验和对于刑事案件所作的分析研究认为,如果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

为当事人争取免于处罚甚至无罪的结果是非常困难的。

在我国,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同为国家司法机关,具有某种程度的特殊关系,

法院如没有十足的依据和把握,一般会照顾到公诉机关的尊严和面子,不会直接判决无罪。

在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如能成功介入,说服公诉机关能够免于起诉,

就能够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V:

盈科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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