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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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未遂也属于敲诈勒索罪吗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8月05日|分类:刑事辩护 |364人看过


按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有既遂和未遂之分。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

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必须符合3个条件:

(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按《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

强行索要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敲诈勒索财物的数额较大时,依法才构成犯罪。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1万元至3万元为起点。

在行为人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实施了敲诈勒索他人较大数额钱财的行为后,

犯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已具备,如果因此非法取得受害人的财物,就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既遂。

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

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因此,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即使未遂,依法也构成犯罪,仍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按《刑法》第274条的规定,犯敲诈勒索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敲诈勒索罪未遂是指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导致犯罪行为无法完成的一种情况,此时按照规定,

未遂犯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

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

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

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如果家人被刑事拘留了,一般情况下相关机关会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

然后家属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探视,这个并不是必须的。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V:

盈科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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