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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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刑事律师张涛:恶势力犯罪集团高管非法持有枪支罪如何处罚?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7月03日|分类:刑事辩护 |434人看过


【案情】

被告人李某刑满释放后,作为首要分子,通过多种手段纠集辛某某、杨某某、沈某等骨干成员多次共同实施犯罪,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李智宇还邀约伙同他人或个人实施非法持有枪支犯罪。该犯罪集团在短时间内密集作案,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是指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国家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

【张涛律师评析】

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要达到多少数量才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5、什么情况才算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中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气枪铅弹五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千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三枚以上的;

(五)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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