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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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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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离婚律师张涛-离婚官司成功案例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2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769人看过

杭州离婚律师张涛,离婚官司成功案例


基本情况案由:离婚

承办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原柏某、被告高某经人介绍认识后登记结婚,次年收养一女名高家娣,现已成年。双方未生育子女。婚初双方夫妻感情尚可,但近年来时常因家庭生活琐事产生矛盾。20122月,原告离家在外居住至今。  2013923日,原告柏某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高某离婚,本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

代理律师张涛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办案过程:

原告要求判决离婚,本案没有子女抚养问题,根据夫妻关系现状,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此案过程中最麻烦的是被告人不予配合,法院和律师对此调解无效,还是通过判决圆满解决问题。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满足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对此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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