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7年9月21日,四川省广安市人苏某因涉嫌诈骗案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杭州市看守所刑事拘留,随后,犯罪嫌疑人苏某的家属委托张涛律师为此辩护,现因羁押期限届满成功予以释放。
律师观点
本案当事人涉嫌诈骗案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具体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因此从自然人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参与程度等相关情况进行辩护,在张涛律师的努力下最大程度的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办理结果
苏某经张涛律师的努力下,经杭州市西湖区分局决定,予以释放。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