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原告:孙某
诉讼代理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
被告:饶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案情简介:原告与被告因交通事故的赔偿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发生纠纷。
判决结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孙某的误工费9千元、交通费三百多元、护理费九百五元、残疾赔偿金四万多元,合计人民币5万多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直接赔偿,被告饶某在以上数额外支付三万四元。
审理法院: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原告:孙某
诉讼代理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
被告:饶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案情简介:原告与被告因交通事故的赔偿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发生纠纷。
判决结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孙某的误工费9千元、交通费三百多元、护理费九百五元、残疾赔偿金四万多元,合计人民币5万多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直接赔偿,被告饶某在以上数额外支付三万四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