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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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离婚律师咨询:离婚时个人名下的存款哪些情况不用分割?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170人看过

杭州离婚律师咨询:离婚时个人名下的存款哪些情况不用分割?

离婚案件中,法院通常要求各自申报自己的存款情况,对方也有权申请调查自己的存款情况。在离婚时,各自名下的存款原则上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但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用分割。

第一,证明存款属于婚前存款。根据银行流水,能够证明在领结婚证前一天的存款都属于个人财产,只要能和婚后的收入区分开,就属于个人财产,不用分割。

第二,婚后父母或者是亲属转给自己的钱,可以退还给父母,或者签订赠与协议明确赠给个人,就属于个人财产,也不用分割。

第三,有证据证明个人名下存款是从事经营活动的周转资金,只是走个人账户,不属于个人财产,也不用分割。

第四,把存款合理的消费不用分割,对于大额的取现或支出,只要能做出合理的解释,也不用分割。以上只是常见的几种类型,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只要能结合资金的来源做出合理的解释,就可以不用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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